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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和新闻道德作为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两种主要新闻规范,前者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一种“硬规范”,后者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善良风俗来维持,是一种“软约束”。翻阅世界各国的成文新闻规范,包括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的,会发现两者有诸多重合之处。但至今没有人去梳理这些重合的规范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本文在翻阅大量的新闻法和新闻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提炼出八条既是法律又是道德的新闻规范:坚持新闻真实,保护个人人格权,尊重著作权,保护消息来源,不传播不当内容,不干预司法,不能接受任何企图影响新闻报道的报酬、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新闻信息,并结合各国具体的条文规范,加以展开说明。接着分析了为什么会存在这种重合的规范?对这些规范的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意义何在?最后,联系我国新闻法和新闻道德关于这八个规范的规定情况,结合我国新闻界大量“新闻失范”现象存在的现实,提出完善我国新闻法和新闻道德建设的两条建议:出台专门的新闻法,在规定新闻自由的同时,贯穿这八条规范,从而限制滥用自由的情形;制定真正意义上的新闻道德规范,让目前的“纸上之规”,变成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心中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