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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定向增发正式成为继配股与公开增发之后上市公司可采取的又一股权融资方式。根据wind数据库的统计,2014年定向增发总额占股权融资总额的89.14%,2012年—2014年实施定向增发的公司数量分别为113家、281家、487家,这显示了定向增发在筹集资金额度与规模上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截止2015年3月我国实施定向增发公司总数为1872家,其中项目融资型数量为809家,占比43.22%,可见项目融资型定向增发是定向增发的主要类别。我国研究者对于定向增发的探讨多集中于定向增发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定向增发动机等几个问题,对于与实体经济有着密切联系的项目融资类型定向增发对公司业绩影响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采取规范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将指标的选取与最优资本假说、监督假说、信息不对称理论相结合;其次,对A股市场2009年—2010年近150家项目融资型定向增发公司定增前两年至定增后四年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比率进行了描述性统计;最后,在进行案例分析时以行业背景分析为先导,进而通过竞争战略、业务与利润、经营状况等方面对定向增发前后公司的变化进行分析,同时采用因子分析法对案例公司业绩进行验证,辅之以四川长虹和行业平均值作对比。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TCL集团在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背景下,通过成功实施项目融资型定向增发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完善产业链竞争战略,促进技术领先战略,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二、项目融资型的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在融资项目投入与建设的过程中,公司的业绩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在融资项目完工创造利润后,公司的业绩由下降转为逐渐上升;三、项目融资型定向增发涉及的项目,有利于改变公司原有的业务结构,促进技术领先与产业链完善的,从长远来考虑,必将对公司业绩具有提升作用。针对本文的结论提出了三点建议,分别是加强对定向增发资金使用的监管,鼓励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融资型定向增发以及关注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