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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迪厄以社会学研究闻名于世,凭借着开阔的理论视野,其文艺思想也独具一格。文学场是如何生成的?文艺的生产与消费何以可能?文章基于核心文本《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和《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考察了布尔迪厄文学场理论的概念与逻辑、知识分子与反思性、文化资本与审美区分等之间的紧密联系,从而揭橥出文艺生产、消费的社会条件和运行规则。布尔迪厄为文学研究带来了独特的理论图式,彰显出大师的思想洞见。一方面,他以理性思维建构了“作品的科学”,力图将文艺与社会历史相结合,超越传统文学研究中二元对立的陷阱。另一方面,他激活了文学的实践品格,强烈地呼唤文艺的批判精神,并希望借助理论研究、文艺创作等实践活动介入到社会现实。然而,任何理论都可能会存在思想盲视,如布尔迪厄文艺思想中也有“唯权力化”的倾向、文学审美研究的缺失等问题。因此,辩证客观地认清布尔迪厄理论上的建树与不足也是相当必要的。文章以布尔迪厄文艺思想在中国[1]的接受为主线,历时性勾勒出其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从而试图深入地展现其思想的复杂性与活力。布尔迪厄思想译介进入中国长达四十年的时间,经历了从著作翻译、理论阐释到实践探索等一系列由表及里的转化过程。同时,在不同阶段鲜明的特征构成了理论接受的复调,呈现出布尔迪厄在中国大陆接受的多副面孔:陌生社会学家、文化批评家、“百科全书式”学者等。这一过程既彰显了布尔迪厄思想的博大深邃,也能够窥见其形象被建构下的多元的认知立场、模式与路径。因此,布尔迪厄文艺思想的接受史,也是中国文学理论发展史的一个侧面。面向纷繁复杂的文学现象,国内学者们积极探索着布尔迪厄理论在本土实践的可能性,为文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话语资源。最后,文章遵循布尔迪厄所崇尚的实践与反思原则,借镜其文艺思想,进一步探索对于中国当代文论建设的学术价值和理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