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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价格执法人员承担着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任。为了更好地发挥价格执法的作用,人民群众赋予了基层价格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这一重要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价格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问题逐渐暴露。基层价格执法人员如何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这一课题,已迫切需要研究并加以解决。本文对价格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定义与特征进行了阐析;通过分析街头官僚理论和我国价格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现实意义,论证了价格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明确了价格执法中自由裁量权使用的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运用文献研究法与案例研究法,本文对基层价格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行为从价格法律法规的体现和价格执法现状两个层面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中发现基层价格执法人员使用自由裁量权存在不用、滥用的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建立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并且会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基层价格执法队伍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外部、内部两个方面进行原因剖析,从而得出了对基层价格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控制的外部对策与内部对策。外部对策包括制度的健全与程序的完善,如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内部对策包括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增强人员综合意识,如严把入口关、明确权责等。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对策,能够有效地对基层价格执法人员使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加以控制,更好地实现价格执法的目的和自由裁量权使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