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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通过各种政策与制度在规制用人、防治腐败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在“宽松用财”的制度背景下,防治腐败的努力往往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从规制用财、防治腐败的目的出发,笔者对通过预算国家来推动廉洁政府建设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预算国家的反腐原理是:政府行政行为一般都涉及到财政收支,而其财政收入又主要来源于公民。因此,政府就必须为自己的所有收支提出让公民满意的理由,并且将其公布于众,接受公民监督。由此,预算国家视角下全面、严密、系统、规范的公共预算制度就可以强化社会对政府的监督,规范公权力的运行,规制政府行政行为,进而推动廉洁政府建设。预算国家能够反映政府通过何种方式来汲取公共财政资金及其数量,并能反映出财政的支出方式以及方向。其基本特征是财政统一、集中监督和公开透明。预算国家可以通过规范财政取用方式来规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而达到防治腐败的目标。与国内相比,西方预算国家制度起步较早,故笔者通过分析英国、法国、美国预算国家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再结合我国现实预算情况,以期能为我国预算国家制度建设提供启示,促进廉洁政府建设。近些年来,我国预算制度建设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科学性不高、预算公开透明度低、预算执行容易“走样”、预算监督实效不明显以及预算外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等不足。这些不足对行政人员、政府机构和廉洁法制必然会带来消极影响。有鉴于此,建立预算国家制度就成为一件十分迫切的事情。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建立预算国家的着力点应放在以下方面:一是要加快思想转变,树立预算国家的思想;二是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廉洁政府建设的预算国家制度;三是要推进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的完善;四是要推进政府预算管理立法的修订与完善。预算国家制度建设不是一朝一夕所成之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只要政府部门能够意识到问题之所在、努力之方向,以预算国家制度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就会是一件水到渠成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