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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释奴就是被解放的奴隶,在古罗马,尤其是罗马帝国早期,解放奴隶是常见的现象,解放大量奴隶并授予公民权是罗马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为罗马社会流动和更新公民群体开辟了道路。所以当公元56年元老院讨论保护人是否有权利把一些无礼的被释奴重新奴役时,反对的观点认为大部分骑士和许多元老都是被释奴的后裔,被释奴无处不在。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从罗马帝国早期解放奴隶的政策入手,分析帝国早期对解放奴隶政策的调整,《福菲亚·卡尼尼亚法》和《艾里亚·森迪亚法》等都对解放奴隶进行了限制。这些法律政策阐释了解放奴隶需要进行选择,反映了罗马帝国早期对解放奴隶进行控制。接着探析罗马解放奴隶的原因,富有成效的经济成功和忠诚的个人服务是解放的主要原因。第二章讨论解放奴隶的方式,解放后被释奴的身份及实际地位。解放奴隶分为正式解放和非正式解放,正式解放主要包括执杖释放、注册释放、遗嘱释放。《艾里亚·森迪亚法》规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被释奴才能获得罗马公民权。然后重点分析了被释奴与前主人的关系,奴隶被解放后,他们与前主人的关系并没有终止,而是重新定义了。前主人对被释奴没有正式的权力,而是享有某些权利和特权。概括来讲,被释奴依附于前主人,对前主人终生表示尊敬和服从,不得起诉前主人;被释奴为前主人提供一定的服务,前主人对被释奴的遗产有继承权。同样,前主人也要支持和保护被释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但不是对等的。第三章分析被释奴在罗马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中的作用。在帝国初期的罗马经济中,被释奴发挥着很大作用,尤其在商业领域。尽管遭到上层社会的排斥,被释奴对解放的反映和融入公民群体表明他们是罗马公民权扩张和公民社会的一部分,皇室被释奴代表皇帝的权力和传播帝国统治的意识。在帝国早期,精英的价值观被重新建构以适应元首制的崛起,帝国统治者在调整传统观念上的荣誉和荣耀时,吸收了被释奴顺从和勤勉的文化优点。被释奴文化并不是简单地模仿统治阶级的文化,还参与了元首制下意识形态的塑造。最后一章分析性别视角下的女被释奴,她们更多依赖同主人和奴隶同伴的个人关系,而非物质生产,来获得解放。在帝国早期,立法者通过强调婚姻和生育作为公民解放发展结构中的基本要素,增强了女奴隶生活和劳动的价值。被释奴家庭一般是混合的,因为一些被释奴在解放前已经有家庭,有些被释奴寻找新配偶。罗马法律把同居看作和婚姻一样的夫妻关系,都具有持久、专一的特点,鼓励保护人和他们的女被释奴间的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