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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浙南地区宗法制极为发达,族田来源渠道多种多样,造成了族田占总耕地比例很高。族田的来源渠道一般包括捐助、众存、绝嗣户助田、购买等,其中捐献是最为主要的来源。近代以来一直到民国初,浙南地区族田总量足在增加的,但由于战争的原因,浙南族田的发展呈现了巨大的波动。在浙南地区的各个县的族田分布中,属于丘陵地形的县族田所占总耕地比例较高。浙南宗族通过契约保护、族规保护、官府保护三个方面保障族用的地权稳定,在族田出租中以族人为主要出租对象,采取永佃制为主要租佃制度,并且采取多人分权和收支记账核对的方式管理族田,同时浙南族田也实行轮管制,并且有的宗族在管理族田时候还会按照其功能分别进行管理。近代浙南宗族通过族田完纳国课的功能得到了国家对于族田的保护;由于族田的赡族功能保证了贫苦族人免遭冻馁之苦;拨置学田为宗族培养了大量人才,使之跻身于社会上层;利用祭祀活动和建置村庙使得宗族控制乡田族人,将村落自治变化为宗族自治。近代浙南族田对于维护乡土社会生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深刻影响着近代浙南乡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