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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协商是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同参政党(即各民主党派)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形式,是协商民主的组成之一。协商内容包括国家、地方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通过对政党协商从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角度的研究,可以从实践上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进一步的完善,也可以从理论上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更有效的推行。 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国内外政党协商发展历程、我国政党协商的基本原则、运行方式以及具体的协商过程,通过对比,可知社会主义政党协商理论体系、参与协商的主体等基本要素方面具有自身的规律性,协商方式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协商民主。因而我国政党协商制度具有特殊性。 本文以呼和浩特市的政党协商实践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样本调查、实例解剖和比较分析等的研究方法的运用,从公共政策的视角着重分析研究呼和浩特市政党协商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以及进一步发展的举措三方面进行论述。本文可为呼和浩特市和我国民主政治带来新的思路,对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推进中国政党协商的制度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的呼和浩特市,政党协商的实践与自治区其他盟市相比有着显著的优势,但也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协商意识仍需加强,协商过程不够完善等问题。为完善呼和浩特市政党协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发展进程,应从夯实基础,服务大局,营造氛围等方面入手促进我国的政党协商良好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