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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便利化是一种司法观,也是一项司法改革运动。本文从国内外司法改革的经验材料入手,梳理了域外司法便利化改革的基本举措及其经验得失,回顾了我国司法的便利化传统及其兴衰演进历程,并由此得出结论:全球性的司法便利化改革浪潮业已形成,仍在展开。进而运用法理学的方法和理论框架,对司法改革的便利化潮流进行法理分析,揭示出司法便利化改革运动的理论背景、价值目标和制度理念。文章指出,司法便利化是以社会法治国家观为理论原点展开的,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诉求,以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为基本目标,旨在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体现了法律全球化的趋势。在经验研究和理论剖析的基础上,文章重点对我国当前的司法便利化改革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当前我国司法便利化改革的动因,及其缺憾和不足,并通过中外司法便利化改革的比较,讨论了深化我国司法便利化改革之路。文章认为,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在东西方之间,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利用后发优势,多头并进,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完全可能的,这或许就是实现并超越现代化的时机,是我们的捷径。最后,按照简易、迅速、低成本、便于民众利用、易于民众理解的程序目标,文章对简易和小额程序、法院调解、司法ADR、法院设置及审务进社区等便利化诉讼制度和措施进行了微观分析,倡导建立符合中国司法传统、体现中国司法特色的便利化民事诉讼机制,为深化我国司法改革、推进司法现代化的进程提出了笔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