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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在当今社会主义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涌现出了大规模的外出、进城务工的浪潮。这股巨大的农村劳动力由农向非农的转变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中国的户籍制度却成了阻碍或者说是防止这种浪潮大面积扩展的阻力,加之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时过着“两栖于城乡、随流而动”的打工日子,无可厚非的就产生了大批的农村留守人群,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这几类农村留守人员面临着诸如生活养老、医疗保险、教育生产等各方面不同程度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已超出了我国农村小家庭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范畴,衍生出了需要我国地方政府通过社会管理来完善和解决的农村社会新问题。这些问题已超出了农村家庭能独立解决的范畴,成为了新的社会问题。我国农村留守人员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也成为了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因此本论文主要关注农村留守人员问题进行分类探讨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比较具体的对农村留守人员划分为不用的人群来分别进行研究的,本文基于我国地方政府的服务性转变和社会管理的基本理念,对农村留守人员三大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进行分析研究。参考以往大量研究农村留守人员的文献资料和案例分析等基础上,从地方政府的提供农村留守人员的公共服务和、农村留守人员的保险制度和地方政府为主的社会救济等角度出发,找到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和社会管理的切合点,在以往的研究上希望能有一点突破,更有针对性的对三大留守人群提出一点创新性的管理措施。本文主要从我国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管理落后的问题改善分析。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相关概念、国内外现状对比、主要研究内容和论文研究的一点点创新。其次是描述了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的现状,包括我国地方政府对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的管理现状: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社会保障机制方面、社会救济等方面的现状;其不完善表现所在:公共服务社会化发展缓慢、保障法规不健全、社会救济中无所作为等;以及不完善的原因和实质:政府向服务型转变缓慢、依赖以往制度变迁路径方式和机制运行中地方政府责任缺失。再次是建立地方政府对农村留下完美的社会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最低限度保障”基金管理机制,建立和非政府组织联合救助机制。最后一部分则主要针对完善农村留守社会管理的构建思路进行论证,真正从实质上解决农村留守问题、完善我国地方政府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措施。最后,运用公共管理与社会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现有的数据和案例,对农村留守人员的完善管理措施的构建进行可行性分析,分析其优势和不足,并且给予一定的对策和建议,优缺点对比,进一步完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