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语境下的罪刑法定原则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ONEYMX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刑法学研究中,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研究是比较多的。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学者们对罪刑法定原则在破除封建的罪刑擅断,保护人权方面的价值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许多的学者从法的应然角度,详细分析了罪刑法定原则确立的必然性与重要意义。尤其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学者,在这方面更是有着突出的认识。但是,罪刑法定原则也曾遇到不少的非难,表现为大陆法系中刑事社会学派对其的理论攻击和英美法系的不确定刑运动对其的否定。难怪有人惊呼,罪刑法定原则即将走向死亡。不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者都把罪刑法定原则在其刑法中确立下来,有的甚至在宪法中把它确立为一个基本原则,这些无疑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普适性价值。那么,罪刑法定原则这一普适性原则是否有其特殊性适用语境呢?相对于我们中国来说,1997年刑法把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写入了其中,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事。但纵观现今中国的理论研讨与司法实践,不能说罪刑法定原则已经深入人心,也不能说我们的立法者与司法者真正地领会了这一原则的真切内涵与实践指导意义。 本文从中国传统语境与当代语境出发,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当代语境下的具体展开,表明我们应旗帜鲜明地支持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价值在中国语境下的实现。文章共分三部分论述: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中国传统语境的特点以及在此语境下罪刑法定原则不可能产生的缘由,表明传统语境对罪刑法定原则没有需求;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中国当代语境的特点以及在此语境下必然产生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需求,指出罪刑法定原则在当代中国的确立是当代语境本身呼唤的结果;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罪刑法定原则在当代中国的确立与实现,强调这种实现应以其人权保障价值为根本指针。
其他文献
当代刑事政策运动的发展趋势之一的就是刑事政策的刑法化。从理论层面上看,这是对刑事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入的结果;从实践层面上看,则是建立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刑事政策的刑
在传统的公司法上,董事对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然而,债权人在现代公司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对这种理念提出了挑战。因此,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在立法或判例上逐渐承认在某
我国加工贸易经过近20年的高速发展,对我国新工业基地的形成、出口的高速增长、解决城乡就业、产业升级、带动服务业发展,振兴地区经济等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笔者通
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是侵权行为法领域中的新问题和疑难问题,在比较法上有高度的重要性。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以德、法、英、美、我国台湾地区和我国大陆地区的立法、司法和
“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s)也称为“平行贸易”、“真品输入”,是指当某一项知识产权在某一关税区内获得法律保护时,该关税区内的其他人未经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的该关税区
中世纪的法律思想有着双重的历史起源:其一为希腊哲学理性主义,其二为犹太——基督教唯意志主义。中世纪鼎盛时期的最高思想成就就是古典的希腊哲学和罗马法学思想与基督教信仰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在知识经济年代,技术标准不再仅仅是利用公知领域的技术制定产品和服务的一般规则,而是利用知识产权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