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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的加速,一系列公共危机事件尤其是社会安全类公共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治理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从城市治理的角度,作为社会安全类公共危机的典型表现,发生在大都市中的群体性事件,也已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也从侧面折射出我国大都市公共管理尤其是在公共危机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共性问题或薄弱环节,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缺乏完善的城市危机治理模式。文章根据对上海市P区群体性事件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发现随着大都市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及激烈程度显著上升,政府部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现场处置难度较大。而从公共治理的视角,现场危机处置是公共危机治理的一种不得已的手段,要想妥善处理大都市群体性事件,就必须探析群体性事件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提高政府相应的危机治理能力,解决目前政府治理上存在的各项问题,建立常态的政府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本文首先对危机、公共危机、大都市、危机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内涵进行了归纳阐述,为之后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文章对上海市的次中心城区P区2006年至2009年四年的群体性事件的类别、发生原因、群众诉求、合理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占群体性事件半数的集中上访进行了剖析。在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总结出了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四个特点,并结合大都市治理实际,总结出了大都市群体性事件的五个特性和三大直接诱因。在文章的第四章,详细阐述了大都市政府所存在的城市治理保障体系不完善、政府的信任危机、社会调控能力不足、政府强制力与民众维权相矛盾等问题。这些政府治理的不足,其实也成为了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间接诱因。文章的最后,先是对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基于以上分析,探索性地提出了大都市公共危机治理相应的政策建议,认为应当通过建立多元化的公共危机治理机制、建立“前、中、后”的复合型处置机制、正确认识媒体作用、建立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来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大都市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