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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开启了中国人权发展进程新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人权状况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保障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逐渐得到维护和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同时,由于人权理论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中国在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人权状况急需改善。人权,既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道德概念。作为人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人权一词蕴含着深厚的伦理意蕴,人权来源于道德,是为道德所支持和认可的权利,是以自由和平等为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的权利,是人作为人为满足其自然的、社会的各种需要所享有的或应当享有的权利。从新中国成立起,我国的人权事业已经走过了近60年发展历程,6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突出成就,人权在理论研究、人权制度建设和人民实际享有的人权状况方面取得了明显变化,但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种种复杂的原因,中国的人权事业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之处,中国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中国人权事业存在诸多缺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一方面传统文化中人权理念的缺失造成了人权意识不强的客观现实,另一方面,人权体制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了实际享有人权的总体水平不高的现状。中国的人权状况是历史的和现实的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改善中国的人权现状也必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建设和发展的诸多方面。立足现实,从伦理角度出发,中国人权未来的发展路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从身份伦理转向契约伦理、从抽象人权走向具体人权、从义务本位转向权利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