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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我国林业发展战略实现根本转变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生事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瓶颈约束效应日益显现,发展林下经济已经成为提高林业效益、增加林地产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渠道。研究林下经济的成效及其影响因素可以更好地指导林下经济的发展,充分挖掘林地生产潜力,缓解土地利用矛盾,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开辟就业和农民增收渠道,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十分重大。本文以华东四省集体林区223个调查样本数据,通过数学统计、数学模型、主成分分析、数据包络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华东四省集体林区林下经济发展成效、影响因素以及投入产出效率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华东四省集体林区林下经济的投入指标主要包括经营主体层面的因素指标、发展模式因素指标、森林状况的自然因素指标和政府层面上的因素指标四个方面。其中经营主体层面的因素指标影响力最大,其次是发展模式因素指标、森林状况的自然因素指标和政府层面上的因素指标;经营主体层面的因素指标的调整首要考虑林下经济年投入、经营面积、“三品一标”认证数、森林经营投入;发展模式因素指标首要考虑生产形态、其次是组织形态;森林状况的自然因素指标首要考虑水电有保障的经营面积(亩),其次为林龄、郁闭度的因素;政府层面上的因素指标首要考虑政府财政投入情况,其次为政府技术服务年指导次数。通过投入产出数据包络分析发现,目前我国华东四省集体林区林下经济投入产出的综合技术效率大部分经营主体未达到DEA相对有效,主要是由于投入出现冗余,规模过剩造成的规模无效导致的。在投入方面,相对于发展模式因素、森林状况的自然因素和政府层面上的因素指标,经营主体层面的因素指标投入产生的冗余最大。因此,我国华东四省集体林区林下经济的发展在经营主体层面的因素指标的投入较大的同时,要相对加大自然因素指标和政府层面上的因素指标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