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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已得到理论界普遍认可。而农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却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表现为金融的“二元”结构,即不发达的正规金融与具有相当规模的非正规金融同时存在。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也有着明显的“二元性”特征。许多研究已经表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村地区越来越大的资金需求,而非正规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但现阶段,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政策仍以打压和取缔为主,而不考虑其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那么,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其效率究竟如何呢?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实证研究仍较缺乏。本文以此为出发点,结合实地调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使用DEA方法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以浙江省杭州等五城市农村金融市场为例的浙江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进行评价。分别测算了五城市农村金融市场2000-2006年的技术效率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分析了造成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变化的原因。通过实证得出如下结论:浙江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运行效率的平均水平较非正规金融而言偏低;且五市农村金融市场中,在正规金融运行效率较低的地区,非正规金融的运行效率相对较高,反之亦反,体现了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之间一定的互补性;另一方面,通过对Malmquist生产率指数的测算发现:相对于正规金融的全要素生产率在评价期间较大幅度的下降,非正规金融的全要素生产率降幅轻微。由此可见,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政策对非正规金融而言的确有失公平,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不利于满足农村越来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通过研究,文章的最后部分提出了改革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些政策建议,以期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业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