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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提出了“自然”的合目的性,在对自然美的鉴赏中,领悟了自然的合规律性,康德在自然合目的性的美学表象与逻辑表象基础上,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探究了自然律与道德律的统一。
本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在导言中,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综述,揭示了从伦理视角研究康德《判判力批判》中自然伦理思想的必要性。在论文正文中,首先,对康德的“自然”概念进行分析,揭示了自然的本质,就是经验的-切对象的合乎法则性。自然的合乎法则性又表现为自然的合目的性。康德又将自然目的论上升为道德目的论,并指出,“美是道德的象征”。其次,康德从对纯自然的考察,进一步扩展到对技术理性的分析--人对自然的作用,再从道德目的论的视阈中阐释自然的深层伦理内涵。再者,康德提出了自然的审美之维与自然目的系统的伦理预设,进而形成了康德独特的自然伦理观。最后,笔者通过评价康德的自然伦理观,指出其局限,同时也阐述了康德自然伦理观对于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的重要启迪作用:一方面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刻地反思目前一系列与自然相关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是一种破坏自然的行为,更是一种道德素养问题;另一方面,启迪我们认识其中的自然美的生态伦理意蕴,在“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强调道德人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