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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不断提升,但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在国际上并没有随之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欧美国家甚至周边东南亚国家对我国文化都了解甚少。电影企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近年来虽然吸引了行业内外的关注和投资,在国内发展得风生水起,但只占到世界电影产业中极小的比例,国际上也鲜有中国电影的身影。在世界各国展开文化软实力竞争之时,电影作为一种较容易国际化的媒介产业,需要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重视。电影相比书籍、演艺、其他文化产品能更强地穿越疆界,经典的电影不仅能在全世界产生广泛的影响力,还能塑造一个国家的美好形象,产生对各国人民的吸引力。当下,“走出去”有各种各样的方式,但电影贸易、合作拍片等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文化推广效应不明显,对中国电影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没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本文选择对中国民营电影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FDI)进行研究,希望给电影提供FDI的模式选择的建议,从而使电影业“走出去”更顺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文化效应更加明显。本文通过文献整理、资料收集和案例对比分析,首先指出资源基础理论(RBT)对本研究的适用性,再分析了中国民营电影企业FDI的宏观环境、FDI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再通过两两比较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新建和并购模式的优缺点,对FDI的几种模式进行重新分类,根据资源基础理论的指导,结合中国民营电影企业自身拥有的异质性资源和所需的互补性外部资源,给电影企业的FDI提供模式选择的方案。最后对华谊兄弟和万达集团的FDI的现状、已有资源和所需资源进行对比,指出其各自适合采用的模式。本文得出的结论是部分电影企业拥有行业赋予的文化资源,其自身拥有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等资源,这些资源未被充分利用;需要获取的是先进的故事叙述手法、电影制作技术和影院管理经验等无形资源,因此适合采用合资新建或并购模式。其中华谊兄弟适合采用合资新建模式,万达集团适合采用并购模式。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三点。首先是研究对象,不同于以往大多数对制造业FDI模式的研究,本文对电影企业FDI的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文化、经济和政治层面都意义重大。其次是研究深度,现有的研究大多只关注了电影企业FDI的现状、意义和动因等,但是对投资模式研究较少,没有指明如何进行投资。再次是理论创新,本研究将FDI的模式根据对经营权控制程度的不同分为完全控制模式和分享式控制模式,根据内部资源和所需外部资源综合考量和权衡选择模式。另外,结合RBT和电影的特性进行模式选择分析,对电影产业FDI具有独特的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