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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作为现代国家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其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公共利益的保护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于2003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对于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意义重大。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在行政许可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科学、合理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是行政许可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关键。行政许可法对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规定的较为详细,赋予了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设定权及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许可的权力,同时规定了地方立法中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对规范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的设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收集分析广西区近十年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附带收集部分省级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笔者以行政许可法和立法法为根据,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这一方法的指导下,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和文献研究的方法,力图深入地对我国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及广西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现状进行研究。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许可设定基本理论。本部分意在从理论角度对行政许可设定进行概述,首先,介绍行政许可设定的含义、特征,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和规定权进行区分。其次,结合法学理论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行政许可设定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设定的必要性及行政许可设定的历史发展做理论上的阐述。第二部分是对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规则的论述。此部分主要是以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依据,围绕地方性法规和省级规章的设定权及规定权展开,其次介绍了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及实施后的定期评价,再次介绍了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第三部分是对广西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的分析。此部分主要分析了广西区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的现状,以广西近十年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为依据,附带部分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对涉及行政许可的法条进行梳理,与上位法进行比对,找出广西区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论述广西地方立法中行政许可设定完善的建议。根据分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公众参与度低、立法程序有待完备及地方性法规清理过于被动等问题,提出加强公众参与设定行政许可的立法、完善定期评价制度、健全行政许可清理制度等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