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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设计的不断创新,助力着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重要性。随着更多的人选择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寻得法律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也多了起来。在解决相关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也发现了许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中尚需规范和完善的地方。本文以2018年度的一个经过三次审判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为例,总结分析该案反映出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文章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以及本篇文章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和文章的创新点。第二部分对本文所分析的案例进行了阐述,在介绍了各级法院的判决要点之后,笔者归纳了个人认为案件存在的争议点。文章第三部分结合案例分析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侵权判定的主体界定困难,对“一般消费者”的理解众说纷纭;其次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法经历多次选择和实践,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最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范围的认定标准不精确,功能性设计特征判断困难。文章第四部分介绍了美国和欧盟有关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些规定和判例,通过对比了解国内外规定的不同,为我国现在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的思路。文章第五部分笔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首先是对判断主体的理解上,认为可以将“一般消费者”理解为“第一手接触并使用该产品的通常购买者”,并从日常产品和非日常产品分类的角度入手对这一概念进行解释;其次,不同判断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实践中可以综合借鉴不同判断方法的优点,以达到判定结果更为客观准确的效果,可以通过进一步规范实际操作、引入法律协助人员等方法来弥补“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方法存在的不足;最后是关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问题,笔者归纳总结了一个确认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判断流程图,并针对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分析界定,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