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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质量当先”。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木质林产品的安全问题,引发了国内外舆论对我国木质林产品问题的高度关注。木质林产品产业可持续发展依靠着木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频发,使得消费者的消费信任收到了极大的挫伤,严重影响了木质林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论文以研究当前我国木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为重点,意图找寻建立完善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的途径。本文由八个部分组成:本文第一部分,绪论,包括选题背景意义、文献综述、研究的内容、研究方式、研究特色。本文第二部分,对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对产品质量、木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质量的概念的界定;对我国木质林产品和相关质量安全的基本情况介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客观因素、以及人为因素。本文第三部分,对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机制进行学理分析。包括对立法基础的分析,这是立法体例、社会成员、市场发展、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对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机制价值的分析,包括秩序价值和正义价值。本文第四部分,对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的现状与缺陷进行分析。包括分析国内现有的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国内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现状、国内其他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现状;对木质林产品质量监管立法存在缺陷进行分析,包括木质林产品立法体例不合理、木质林产品责任制度设计不完好、法律法规协调性不足、缺陷木质林产品召回体制不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方式存在缺陷,包括缺乏有效的制约权力的机制;木质林产品质量监管措施存在问题,包括木质林产品质量抽检制度方面的问题、木质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方面的问题、木质林产品质量标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第五部分,借鉴国外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的经验。包括美国的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欧盟的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日本的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以及国外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经验的启示。本文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选择典型的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案例,剖析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本文第七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的三个方面的建议:健全木质林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体系,包括:对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进行强化、加速木质林产品安全标准法制体系建设的健全;改革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法律体制,包括:推进政府在木质林产品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中的立法作用、强化企业在木质林产品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中的法律责任;完善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方式,包括:依法加快木质林产品专项整治;落实木质林产品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木质林产品安全预警和反应机制;完善木质林产品法制体系建设;依法强化木质林产品质量抽检;立法加快木质林产品标准化推进。本文第八部分,研究结论与研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