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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对于减刑制度,我国学者的专门性研究并不多,但对于减刑制度正当与否,性质归属和存废的争论却一直没有间断。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于减刑制度在实际适用中日益暴露的问题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建设性意见,在《刑修八》限制减刑适用的意图下,重新审视减刑制度对于解决其面临的困境显得意义非凡。本文从减刑制度的概述入手,通过明确其概念、适用条件、性质和程序,限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通过论述其正当性根据,明确减刑制度存在的正当性,驳斥了减刑不要论,为下文的研究奠定基础;通过分析其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探析原因后,提出了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具体而言,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减刑制度概述。通过对减刑的概念、适用条件、性质和适用程序予以详细介绍,达到溯本还原的目的,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即狭义的减刑。其中,对于减刑的性质,本文将其界定为对原判决内容的调整。第二部分为减刑制度的正当性根据探析。通过分析减刑适用率统计数据,引出对其正当性探究的必要性,接着再通过对作为刑罚正当性根据的报应论和功利论的阐述和分析,得出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足以单独成为刑罚正当性的根据。故,本文认为偏重功利主义的报应论与功利论的结合体乃减刑的正当性根据,并论证了减刑制度并不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此部分为下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只有证明减刑制度确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才能驳斥减刑废除论,也才能在此基础上探讨完善减刑之策。第三部分着重列举减刑在实践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此部分以实践统计数据为支撑,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减刑制度自身法律评价标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减刑程序每个链条上的监狱提请、法院裁定和检察监督方面的不完善之处。其中对于每一个链条上的不完善之处又着重列举了几个具体的问题。第四部分为减刑制度的完善建议。这些建议都是针对文章第三部分中着重分析的存在问题而对应性地提出的,既包括宏观方面的制度设计也包括微观层面的法律规定、监狱监管、法院裁定到检察监督的问题解决模式,并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标方法。笔者通过对减刑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在肯定减刑制度的正当性基础上,找到其在适用中的瓶颈,并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解决之策,促使减刑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犯罪人改造和实现刑罚目的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