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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宁波市慈溪启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行动计划”,让农村人享受城市待遇。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时,需要面对城乡间、区域间和高收入与低收入之间的差距。所以要通过财政保障机制的调整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势在必行,尤其是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文以宁波地区所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为例分析了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与供给现状及财政保障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最后得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的对策,从而为财政保障体系的健全以及社会的良心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相关概念和理论。首先讲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及其公共财政要为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经济成分或不同社会阶层提供一视同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具体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收益分享、成本分担、财力均衡等方面内容”。然后介绍了财政保障制度有两个基本构成,分别为分税制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最后介绍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保障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以宁波地区的相关数据为例,主要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需求情况及其原因进行介绍。目前,宁波所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由于受到二元体制的影响,引发了农民需求不断升级、村级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有限、各级财政管理体制事权、财权有待合理配置、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仍在扩大等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所受到的财政保障的影响进行介绍。公共财政体制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支持,本文选取了三个方面的公共财政制度进行分析,分别为: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市管县的管理体制。第四部主要是将现阶段执行财政保障体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介绍,如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财力不对称,政府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存在漏洞,财政资金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不足,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存在偏差,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制度有待完善。第五部分主要是以理论分析的结果以及实例证明的结果为基础,为了使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能够实现,将相应的策略以及建议等进行提出,最后,构建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的对策,从而为财政保障体系的健全以及社会的良心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语及展望。对本文进行总结,提出不足之处,以及对此项问题将来的研究提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