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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城镇化的高速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绿地面积不断减少、湖泊河流遭受污染、土地硬化等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造成城市自然生态的失衡,而且也产生了一系列危及城市人居环境的问题,表现为城市洪涝灾害频发、河湖水系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等。每到汛期,我国的很多城市容易出现“逢雨必涝”、“城市看海”的现象。如何平衡城镇化建设与城市水生态环境的吸附循环能力,成为我国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在这种背景下,“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应运而生,并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海绵城市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关系到城市公众利益和城市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等城市综合水系统的运行状态,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政府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科学规划、财政支持、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五个方面。 作为国家确定的首批试点城市,武汉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建设规划编制不力;建设资金供给不足;组织协调能力不足;监督管理执行不力。导致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转型成本压力大;民主参与决策形式化;责任文化建设待加强。 从政府的角度分析,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首先,坚持科学的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原则,包括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制度设计与组织实施相统一的原则、责任主导与责任分担相一致的原则。其次,借鉴国际经验,完善顶层制度体系。各级政府要树立整体政府理念,重视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地区规划、项目审批、投资建设、后期验收、运营维护和管理等几个方面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的项层制度体系。第三,引入市场机制,健全财政筹资体系。一方面要优化海绵城市建设成本,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另一方面要创新资金的筹措机制,完善投融资体系。第四,调动社会力量,营造社会共治环境。第五,完善监管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第六,强化科技引领,创新海绵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