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研究——以湖南省岳阳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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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的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先进性建设以及构建勤政高效、以人为本的政府的伟大工程和总体目标出发,以湖南省岳阳市推行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为例,运用政治学、党史党建学、行政学、哲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度的内涵、意义、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如何完善这一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导言。主要论述选题的缘由,研究现状及其评价和研究的思路及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的含义和基本内容。主要论述无为、问责与无为问责制的含义,从主体、客体、程序、后果等方面阐述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的基本内容。 第三部分,实施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的重大意义。论述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是发展人民民主的积极选择,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建立有为干部队伍的保障,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对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探索。 第四部分,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的理论基础。论述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的理论基础是党的性质与宗旨论、人民至上及授权论、权力监督及制约论、传统勤政为民思想和人民监督政府思想。 第五部分,现行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运行状况分析。首先阐明现行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在于有效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切实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较好完善了干部管理方式,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其次指出现行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不完善的表现:重点有待更加突出,问责驱动有待加强,问责效率有待提高,问责效果有待增强,问责有待完全公正。最后分析现行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不完善的原因:一是认识存在某些误区,问责环境有些欠佳;二是法律规定有些缺位,难以完全依法问责;三是体制权责相对不清,造成问责相对困难;四是信息公开不够完全,影响民众完全知情;五是配套机制不是很全,影响科学有效问责。 第六部分,完善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的思路及对策。论证完善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主要在于:构建问责文化,形成问责文化氛围;实行信息公开,建立民众投诉体系;把握问责关键,加强问责法制建设;整合问责主体,形成无为问责合力;深化人事改革,建立关口前置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有效监督。 2005年,湖南省岳阳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重点在无为问责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因此,本文将以湖南省岳阳市的无为问责办法为依据,主要采取实证性研究方法,以实际问题为中心,坚持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统一、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一致,运用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通过调查研究、个别访谈和典型剖析,辅之以资料查阅、纵横比较等,对岳阳市无为问责制运用情况进行充分而深入的考察,取得充足的第一手原始材料,在此基础上筛选、分析,然后作出理性的归纳思考,从而使该研究成果突破一般抽象的理论概括,真正做到材料具有丰富性、分析具有科学性、观点具有可靠性、对策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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