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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小官巨贪”“村霸”频上热搜,作为农业大省,村干部涉腐违纪违法问题是湖南省在农村实施基层自治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扶贫政策的大力实施,农村土地征收款、农林水项目建设金、惠民补贴、扶贫款等各项资金汇聚到农村,使得村级组织不再是“清水衙门”,村干部也成了“含金量”颇高的岗位,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索拿卡要、截留挪用,雁过拔毛等涉腐违纪违法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许多研究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的专家研究的侧重点都在公职人员反腐以及基层反腐上,较少研究村干部这一对象的涉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以及对策研究。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整理、筛选了湖南省2013年以来受到通报的村干部涉腐违纪违法的案例,总结分析这些案件所反映的本省村干部涉腐违纪违法行为具有村主职干部涉腐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经济类和作风类的违纪违法事件突出、窝案窜案明显等特征。且发案领域多集中在社事类、扶贫类、村庄集体经济类等。运用街头官僚理论、寻租理论分析近几年湖南省村干部涉腐违纪违法的原因有权力的膨胀、利益的驱使、村干部自身素质低、村民自治管理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缺乏人民群众有效监督、缺失上级部门制约力度和缺少第三方组织监督等。湖南省村干部涉腐违纪违法的治理对策,可以运用反腐败战略理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党委反腐主体责任体系,包括严把村干部入口关、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和健全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反腐败无死角体系。包括发挥民主监督、强化上级监督和开展纪检监察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新格局,包括事后严惩,建立长效机制等。希望本文在湖南省近年来村干部涉腐违纪违法问题的研究,可以为同类地区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