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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革命完成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100年间,住房问题一直是影响英国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住房矛盾长期存在并主要表现为:一是私人自主建房,房屋售价太高,普通百姓购买力有限,难以支付高额房价,房产所有权主要被富裕阶层所把持;二是租金确定的随意性太强,租金价格混乱,缺乏统一管理,即使房源充足,普通百姓仍然交不起房租。在此期间,尽管英国政府进行了各种尝试,但是收效甚微,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强有力的国家干预手段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这些矛盾表明,1945年以前的历届政府并没有真正解决住房问题。1945年7月,工党击败保守党成功组阁。艾德礼工党政府上台后,重点强调使用国家干预的手段,把住房问题纳入“福利国家”体系当中,住房政策成为“福利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干预原则为住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性。在工党住房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工党内部、工党与其它政党之间主要围绕着建房主持机构、房屋建造主要承担者、政府租金补贴和建房数量、标准等问题展开过激烈争论。最终政府出台的住房法案包括“限制房租”法案、1946年住房法案、1946年住房法修正案以及新城镇、郊区住房规划。这其中最重要的是1946年住房法案,它主要包括政府统一购买建筑材料、统一征购建房用地、统一规划新建房屋租金补贴等内容。“限制房租”法案是政府正式住房法案出台之前,为暂时解决房租矛盾而实行的临时性法案。1946年住房法修正案是针对1946年住房法案作出的相关补充,主要在购房、租房条件上放宽原有限制,进一步扩大享有政府租金补贴的范围。新城镇、郊区住房规划主要是为缓解城市住房压力而采取的建房辅助措施。工党执政期间,住房政策的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从正式住房法案出台之前到1946年,工党政府主要实施临时性的“限制房租”法案。第二阶段从1946年正式住房法案出台之后到1949年,工党主要执行1946年住房法及1949年对其进一步完善的住房修正案。第三阶段从1950年开始到1951年,工党又对多种住宅建造规划进行尝试并开始实施“首都郊区大规模兴建国民住宅计划”,也称为新城镇、郊区住房规划。总起来说,工党政府的住房政策以地方政府联合私人建筑商为主要建造力量,以公共廉租房为建造目标,以政府租金补贴为依托,坚持“质量第一,数量第二”的原则,到1951年重新大选时一共提供住房1,016,349套(包括修缮的旧房屋)。从1945年至1951年,艾德礼政府提供的约1,000,000套住宅解决了近50%人口的住房问题,这些新建房屋在建房质量、房屋面积、室内配套设施等方面较以往政府建房有很大改善。最重要的是这些房屋大部分是属于政府廉租房,房屋居住者打破原有限制,工人阶级也可以通过平等享有政府租金补贴而入住,这是以往政府所无法企及的。就这些方面来说,工党政府的住房政策应该值得肯定。但是,从最后的建房成绩来看,工党没有完全兑现竞选宣言中提及的“让英国每一个家庭都有良好的住房水平”,工党政府没有实现最初制定的建房2,000,000套的目标,仍有近50%的民众没有住房。究其原因主要是战后资源劳动力奇缺,政府过于强调房屋建造的舒适性而忽视了建房数量的应急性,最终使建房计划数量和建房实际数量不相吻合。这是工党政府住房政策的局限性。艾德礼工党政府是英国战后第一届政府,它在住房政策中采取的国家干预手段体现在中央建房部门不仅仅指挥房屋建造,还直接参与原材料的购买、土地征用,并对地方政府和私人建造商实行监管。在房租问题上,中央统一规划租金数量,把租金补贴和民众租房实际需要的租金数目结合起来,国家干预贯穿始终。工党政府的这种国家干预政策得到了以后政府的认可和继承。自1945年工党政府开始,以后政府在住房改革中或多或少都渗透了国家干预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