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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经济建设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其成长与发展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亦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首先,房地产市场结构发展不平衡,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不同消费需求;其次,房地产价格不合理,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已远远高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增长幅度,价格涨幅又快又高,价格泡沫已经显现;再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相博弈,宏观调控政策治标不治本,缺乏完善的措施和手段,监管不到位;最后,房地产市场总量不平衡,无论是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还是外资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把目光投向了京广沪深等一线大城市,加大投资力度,抢占有利地型,直接人为推高了政府土地出售成本,二三线城市为了招商引资,实现地方GDP的增长,大力引进各大房地产集团的投资进驻,也是房价居高的推手。上述种种,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甚至会危及到社会稳定。所有这些问题均需中央政府出台完善的公共政策予以解决。虽然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而且有关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在持续,但收效甚微,甚至出现越控越涨的怪现象,尤其是从2006年开始,全国大中城市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涨声一片。于是,在2007年下半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开始通过公共政策干预房地产市场,力图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虽然在政策出台后一线城市出现了明显的调控效果,但对其他城市影响却不大,有些地区甚至失效。基于这一现象的出现,同时也因为2007年出台的政策较多,较过往之前的政策表现的很严厉,并具有代表性,所以本文从2007年的调控政策为切入点,辅以后续2008—2010年陆续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结合吉林省的实际发展情况,深入分析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寻找政策失效的原因,并提出制定合理有效,具有操作性公共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