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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是现代法学中一个常见的概念,是指以法律规范(大前提)与案件事实(小前提)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法律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虽然法律推理这一法学专门概念是在近现代才出现的,但是并不能说我国古代官员听讼断案时完全没有运用法律推理的方法裁决案件。纵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判词可以发现,法律推理这一逻辑思维活动在我国古代确已存在。清朝是我国君主政权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的法制也是中国传统法制重要的一部分。清朝法制系继受明朝法律制度发展而来,清末时期的变法也为中国现代法制的兴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清朝法制担当了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角色。本文尝试以清朝法制为基础,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推理,全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律推理的一般理论。该部分简要论述了法律推理的内涵及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用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特别阐明了法律推理在我国古代司法中的适用,因而成为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法律推理的依据——法律渊源。该部分阐述了清朝的正式法源和非正式法源,同时详细总结了清代判决对不同法源选取时采用的方法和原则。为后文对清代法律推理的研究做了必要的铺垫。第三部分,清代判决中的法律解释。该部分采用总分结构,首先总体阐述了中国古代的法律推理,再以《徐公谳词》中的部分案例为样本介绍了文义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和情理解释。第四部分,清代判决中对案件事实的推理方法,这是本文的重点。该部分对清代判决中的法律推理进行了分析,首先谈到中国古代思维的特点,然后重点阐述清代判决中具体的法律推理方法,同时总结了清朝裁判人员提高推理可靠性的方法以及案件事实推理和法律发现之间的承接关系。第五部分,清代判决对当代的启示。该部分阐述清朝判决中法律推理对我国现代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所带来的启示,尤其是对我国当代的司法改革、裁判文书以及法官队建设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