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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概念在黑格尔的思想中具有核心的或提纲挈领的作用,它不仅关系到最形而上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而且也关系到最形而下的社会生活及其人际关系的建构或再建构,乃至历史发生的可能性动力。本文试图对黑格尔的承认概念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做一个理论上的探析,以求在一个时间点上使“承认”自身获得一次重新觉醒和再发现。
黑格尔的承认概念,不但依赖于对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的解读,而且,也继承了费希特对自然法的诠释。在《伦理生活的体系》中,黑格尔用“个体间的相互承认”取代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斗争”,按照自然伦理、犯罪、绝对伦理这三个结构建构了承认概念的体系。到了《实在哲学》,承认概念走向了“为承认而斗争”的模式并进一步转向自我意识。在这本著作中,黑格尔同样使用了“依赖于其概念的精神”、“现实精神”和“相互承认的社会化——政体”三重结构式的表达来描绘主体的自我关系、制度关系以及最后社会化的个体与整个世界的反思关系。但也因为黑格尔把整个国家视作精神自我斗争-和解的客观化形式,主体和它的外化实在之间的关系逐渐取代了主体间的相互关系,精神主体丧失了具有互动要求的具有内在张力的形式,于是为了真正实现主体的自由,黑格尔势必要在下一著作中完成主体,彻底转向意识哲学。
由此,在《精神现象学》中,自我意识作为主体展现的过程同样是精神在自我意识前的显现的过程,自我意识赋予了“承认”一个新的形式:“我”等于“承认”,也等于精神的意识形态。对这种“承认关系”的渴求源于自我意识自发的欲望,而这种关系的最终实现是通过劳动完成的。在劳动中,奴隶意识通过自身重新返回自身,主人意识由此承认了奴隶意识的独立自为,同时也因为这种承认而自为存在,双发互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实现了承认的本质。
这种承认关系的实现过程,在被引入了时间性或历史本身的形式后,便诞生了黑格尔的伦理学体系。自我意识在这一体系中通过“爱”“司法”“社会评价”三个阶段完成承认关系的实现,在每个阶段,“信任”、“尊重”和“团契”是对应的品质,也是解决冲突的关键。
哲学的任务在于重新建立分裂世界的统一性,恢复人类思想和现实生活的整体性,这同样是自我意识达成承认本质,实现承认关系的历程。由此,本文也希望对承认概念的探析不会停留在当前这一个时刻,不论之于历史的、还是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