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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消费品的价格都呈现出上涨趋势。食品作为人类生存的重要消费品,其价格也在逐步提高。同时,近些年来许多国家实行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使得食品价格也呈现出上涨的趋势。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必然存在差异,其利益所受到食品价格波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而城乡共同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繁荣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分析城乡居民的利益状况,可以为税收政策和物价水平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在食品价格波动的条件下,本文基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角度,用几乎理想的需求系统模型对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分别进行建模,进行对比分析,得到城乡食品消费的弹性系数,再运用经济学中的补偿变量法测算在食品价格波动后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利益变化情况。最后根据量化计算出的结果,为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障、物价、税收政策等提供建议,从而促进居民整体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利用补偿变量法测算居民的利益变化情况,并对城乡居民的利益情况进行数量上的比较。目前的研究大多只是分析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很少有研究考虑到食品价格波动后带来的居民利益变化问题,对城乡居民的利益定量比较也几乎没有。以消费结构的角度,通过利益的比较分析,最后得到的结论是虽然城乡居民在食品上的消费都有所下降,但是面对食品价格的波动,城乡居民1992-2013年的平均利益损失分别为2.55%和2.82%,农村居民的利益损失要大于城镇居民的利益损失,二者相差0.2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只有在1997-2002年这一时间段内是获得利益的,分别获得0.67%和0.93%。同时发现,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存在很大不同,城镇居民在满足基本生活层面的需求后,更注重自身保健和文教娱乐等精神需求方面的满足。农村居民目前还停留在满足基本生活层面的需求上,对精神层面的需求还得不到满足。为此,必须稳定食品价格,重点要加强对农民的补贴,增加对农民的补贴类型,调整农民工个税税率,建立多层次社保体系,完善农村社保制度,探索积极的落户方案,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城镇发展服务业给予支持,继续提高居民的收入,促进国内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