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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传入浙江由来已久,虽然清康熙朝明令禁止传教士进入中国传教,但鸦片战争前早,浙江的舟山、宁波境内已有了传教士行踪,这期间他们扮演了多重角色,在浙江近代历史上留下重要踪迹。1842年,清政府开禁之后,西方传教士加快传教步伐,并从沿海逐渐向内地渗透。传教过程中因为中西文化差异及利益之争等多种社会原因,一直出现民教龃龉现象,甚至引发了大规模的民教冲突,构成晚清时期浙江社会史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晚清时期,根据资料统计,全省累计共发生教案106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官绅民广泛参与其中,成为反教的主要力量。教案是众多原因形成的合力所致,有教会势力的依教横行,有官府办理过程中的持平实偏,也有因谣言散播的诱发,这些都是研究教案发生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晚清浙江教案具有突出特点:东北多、西南少的地域分布;前期少、后期进发的时间轴;从松散到有组织的反教形式。基督教传入浙江后,对乡村共同体造成了重要的影响,面对西方宗教思想的传入,官绅民进行了积极的因应,在资源有限的地方政治权力空间内,官绅民教彼此因趋利而互相博弈。文章通过对晚清时期浙江教案的研究,加以量化统计和个案研究为辅助说明,力求实现晚清时期浙江区域内教案研究整体性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