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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也呈现爆发式的增长。P2P网络借贷平台、电商平台与分期购物平台等消费金融机构,都相继布局大学生网络信贷的市场。网络信贷是互联网技术与信贷消费结合的新生产物,大学生市场也是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重要的潜力市场,因此促进大学生网络信贷健康有序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大学生网络信贷一方面释放和培育了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大学生有了途径满足正常的借贷需求;而另一方面也促使大学生养成超前消费的不良习惯,同时由于政府监管的相对滞后与不足,导致了大学生在网络信贷过程中信用违约、高利贷、个人信息泄露和诈骗等问题。因此,为了防范网络信贷市场不断下沉用户资质至学生消费群体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政府必须在鼓励金融创新与拉动国内消费潜力的同时,履行对于大学生网络信贷市场的监管职责,完善大学生网络信贷的政府监管机制。本文选择以上海市为案例研究,是由于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创新发展和其监管方面有较多先进经验与探索。对目前其辖内对于大学生网络信贷监管现状成效与不足的研究,有利于为我国政府和其他地区的监管提供经验借鉴和参考。案例研究通过对上海市三所高校大学生的问卷与访谈调查了解目前上海市大学生的网络信贷基本使用情况,并通过对上海市对于大学生网络信贷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以及政府公开的监管信息对大学生网络信贷监管的主体、政策、措施进行具体分析。发现由于目前对于大学生网络信贷监管的法律制度缺失、政府内部监管主体的分散、监管措施不足、自律监管发展不成熟、社会监督参与度低,导致了网络信贷校园市场仍存在乱象侵害大学生权益、监管存在盲区、针对性的专项监管缺失以及社会参与监管效能低等问题。因此,本文提出完善大学生网络信贷政府监管机制的建议:一是完善大学生网络信贷相关法律制度: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上位法指导对大学生网络信贷行业的规制;完善针对大学生网络信贷的监管细则,尤其是对电商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信贷模式的监管细则,同时只要出现新的面向大学生的网络信贷业务就必须纳入监管。二是健全大学生网络信贷政府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办对于大学生网络信贷的监管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除了P2P网贷平台之外的电商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面向大学生消费金融服务的监管责任,给予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办足够的权限;协调整合工商部门、互联网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等联合监管,建立大学生网络信贷专项监管。三是规范和引导大学生网络信贷市场:严格规范大学生网络信贷市场的准入、交易与退出机制,并落实对市场监管部门问责制度;督促中国人民银行推进社会征信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将网络信贷平台征信与社会征信纳入中央征信,据此建立大学生征信评价体系,降低大学生网络信贷违约风险;加强大学生消费者保护,对诱导性宣传“零容忍”的监督与处罚,拓展大学生消费者教育、申诉和援助渠道;鼓励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大学生信贷服务,探索银校合作模式提供更适合学生的借贷产品。四是强化社会力量辅助监管:给予金融行业协会处罚权来维护行业秩序,做好会员管理、服务、协调的工作,发挥金融行业自律作用;协调联合社会、学校、家庭参与辅助监管,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监督大学生日常的消费行为,防范不良信贷的风险。总之,政府需落实对大学生网络信贷监管的主体职责,通过完善大学生网络信贷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大学生网络信贷市场在发挥其金融创新作用的同时,做好对其派生风险的监管与防范,这对于学生群体、互联网金融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守序与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