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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变化,社会经济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科学分类中基础研究内涵发生了扩展,并且衍生了许多新的发展特点,私人投资也逐渐进入传统的基础研究领域,在产业界利益的促进下基础研究成果可专利性现象愈演愈烈。基础研究成果可专利性趋势对现行法律制度产生了空前的冲击,专利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必须适时地做出合理的调整。如何调整才能使得这些新客体得以归入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范围,如何调整使得新客体所获得的专利权处于恰当的范围而不至于造成负面影响,专利制度如何改革以适应基础研究成果可专利性趋势并保持其合理性,专利制度如何实现其现代化及至于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调整与嬗变等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尝试从基础研究(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互动关系的角度对专利制度所受到的影响进行探讨研究,在挑战——回应的分析路径中,考察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其本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以及有关的国际公约中的相关做法与制度改革趋势,总结经验并深入分析,这对于我国专利制度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如何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基础研究内涵的变迁及其新的发展特点,以及由此引发的基础研究成果可专利性趋势;论证专利制度与科学技术发展的互动关系,总结科学技术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模式;考察专利制度中可专利主题、专利实质条件等方面具体的原则、理论以及各国在审查与审判实践中的变迁及演变趋势,并进行分析;对基础研究成果获取专利造成的研究工具专利、延伸权利要求等专利权趋于宽泛问题以及适度限制权利机制进行初步考察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