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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制度不仅是股东权共益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东大会基本运作机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表决权维系着个体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关联,股东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使股东利益得以在制度层面自由引申和表达。另一方面,通过股东大会内部议决程序和原则,表决权在保障股东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多数决原则下的资本权力正当性的同时,对形成公司意志、塑造独立的公司法入主体资格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更进一步地讲,由于表决的内容包含了对公司机关组成人员的决定和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因此,表决权制度的理性建构也关涉所有权-经营权分化模式下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从法律规范层面上讲,表决权既与股东权的保护密切相关,其行使过程又与股东大会有关制度相辅相成,由此,表决权制度的建构则相应体现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单独股东表决权的实体性和基础性保护,另一个则是表决权行使过程中的程序性和制度性保障。同时,隐含在制度背后的支配性力量也是尤为值得关注的,即经济发展诱因、民主公正的政治要求和不同国家特殊的公司环境,它们决定了表决权制度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基于此,本文在论述表决权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同时,主要采用比较法研究、跨学科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各国不同的制度安排及制度的借鉴价值,结合我国现有立法的缺失状况和特殊的社会经济秩序,提出积极的建议,并对一些前沿问题进行了探讨,如表决权的效力、表决权类型股份、表决权的限制、类别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少数股东保护的理论基础、累计投票制度和表决权征集制度。 除了综述和结论之外,本文在结构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一、以股东权“权利束”的角度构造表决权权利本体,应当是一个前提性的课程。本文第二部分“表决权基本理论的研究”,即是从表决权的涵义、性质、分类、权利内容、权利主体和权利的形成来构造表决权权利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在其中尝试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澄清基本概念上的混乱,如表决权、表决权的行使和股东大会决议之间不同的法律涵义、性质、效果和价值;2、正视权利证券化、股份多样化和股本多元化对表决权法律制度带来的挑战,特别是表决权所附属的股东权因社会经济变化和商业化目的驱使而日益复杂,在一定程度使表决权的经济性功能和社会性功能突显出来;3、比较各国不同的法律规定,结合其制度背景,以期对我国的表决权权利体系的建设有所启示。 二、由于表决权的行使是置于股东大会的功能之内,牵涉到组织化团体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影响和制衡,特别是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对峙以及股东与公司管理层的冲突。因此,本文第三部分“表决权行使基本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寻求表决权行使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平衡点,即在谋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一方面不妨碍控股股东基于效率理性的资本利益和控制利益追求,另一方面将少数股东民主公正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诉求,以及对控股股东和相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约束。 三、本文第四部分“表决权特殊制度的研究”,以累计投票制度和表决权征集制度为研究内容,阐述了其应用价值和可能的弊端,并通过各国不同立法例的比较,分析制度移植的可行性和我国特殊国情下制度的规范性问题。 四、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制度现状的评析”和 “构筑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制度的建议”,主要分析了我国表决权制度立法状况和实践状况中的进展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指出表决权制度的有效性必然需要表决权内在机制和外在机制的共同完备,并探讨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表决权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