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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农村经济日趋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苦,农村危机日趋严重。19世纪末,在振兴工商的浪潮下蛰伏已久的重农主义思潮复苏,农业有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使酝酿已久的农会在清末“新政”中崭露头角。清末农会是在一些资产阶级先进人士的倡导下,政府的推动下得以生根发芽。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为维护自身统治,挽救农村危机,开始重视农村经济问题,同时也认识到农会的设立对其在农村基层的统治有着重要作用,认为“要实施农业建设,复兴农村,必先由农村组织做起,要有组织,才能兼施训练,要有团结才能负担各种革兴的事业,……建立农会组织,使成为农村中的全民组织,实施农民的组训工作,及协助政治经济建设的推进”。国民政府先后通过颁布修改有关农会方面的政策法规来倡导在全国各地农村建立各级农会组织。民国时期的农会组织在经济生产、社会教育、政治等方面作出诸多努力,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没有切实考虑到当时农村的实际,未能从实质上对农村存在的弊端进行改革,因而农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被国民政府当作基层统治的工具,并没有成为“自有、自享、自治”的农民社会团体组织。最终也没有达到“发展农民经济,增进农民智识,改善农民生活,而图农业之发达”的宗旨。对民国时期农会组织进行研究,对中国现阶段农村及农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在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如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农民的自我保护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