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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住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完善。经过了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国的住房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分配转换为市场化的住房资源配置,住房商品化业已形成,居民的住房消费习惯逐步培养起来,住房金融体系也日趋完善,我国压抑已久的居民住房消费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并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消费点,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以大幅改善,人均居住面积也在稳步增加。在住房体制改革的初期,住房公积金制度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不仅为国家的住房建设筹集了大量的资金,而且也极大提高了居民的自身购房能力,成为辅助和推进住房体制改革强有力的工具。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市场化住房资源配置方式的缺陷也日渐显现,近些年来,房价的上涨使得越来越多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消费被市场排斥,住房保障作用日益凸显,任务愈加繁重。住房公积金体制所具备的保障广泛性和增强居民购房能力的特殊性,使其更容易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基础和建设性的作用。但是目前公积金制度的不公平性使其完全偏离了公积金制度应有的保障性,反而成为中低收入者支持高收入者购房的工具,因而对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并在新时期住房体系中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将成为公积金制度完善的重要目标。本文从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历程入手,论述了我国住房公积金曾经在支持国家住房建设、提高居民购房能力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通过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比较,认识到我国住房公积金设立的目的以及设立功能的特殊性。在讨论了现阶段住房公积金的功能定位,并确定公积金的保障性和公平性后,通过对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分析,肯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应当发挥基础作用,但是公积金制度目前的表现远远不能与其应有的作用相匹配。公平是现有社会制度都努力追求的重要理念,但是公平定义的繁杂使其与经济制度具体结合时产生了一定的冲突,通过对公平定义的遴选比较,确定了其与公积金制度的最优契合点。然后通过对公平定义的不同角度展开,详细分析公积金制度在理论上的不公平性。2010年的重庆市公积金调查从实践上也反映了公积金存在同样的问题,在对数据的整理筛选并形成图表后,以实证分析极为有力证明了公积金制度的不公平,在实证结论中探讨了形成原因和改进方法。之后,又从我国的现实和公积金的可行性入手,对公积金制度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完善措施,希望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公积金制度继续成为我国住房制度完善发展的重要动力,并真正成为可以有力支持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