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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问题和激励机制的设计是企业制度安排的永恒主题,激励机制成为决定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的最优激励机制实际上就是能使“剩余所有权”和“控制权”最大对应的机制,即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剩余分享制。股票期权激励正是这种制度安排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人力资本产权理论承认人力资本的存在并确认其价值,也就是企业通过授予企业高管人员及员工股票或期权,使其拥有公司股票或期权,进而确认其人力资本产权。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成为了被认为行之有效并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激励方式。在过去10多年中,股权激励取得了爆炸性增长,股权激励尤其是股票期权激励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发展迅速,在公司高管薪酬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他国家尤其美国的股票期权制度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在我国,尤其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由于上市公司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以及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也取得了迅速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公司的薪酬激励中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大。而在拟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选择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这是因为期权激励有着强烈的激励效应和低廉成本。同时,另外,从净资产收益或行业分类来看,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共同点,但是,这些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速度都很快。因为公司增长的机会越多,股东或董事会越难以确定管理者行为的合适性,需要通过授予管理者股权来降低监督成本。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绩效可以发现,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不管在盈利状况上还是股价表现上确实远比其他公司要好的多。不过,尽管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相对绩效评估在行业层面上是有效的,但在市场层面上则存在相对绩效评估的缺失。我国股票期权激励的效果在更大程度上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中,获得了较大的进步,并且达到了显著的效果。但是,由于市场因素影响过大等问题的存在,仍然需要在激励计划设计、相对绩效标准等方面进行改进,如引入指数化期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