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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1]。全面二孩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宣告了施行30余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束。然而,在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30余年间,我国产生了大量的“失独”老人,即唯一的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因为疾病或者意外风险导致死亡的家庭,这些“失独”老人面临着谁来养老的现实困境。因此,在新的人口政策出台背景下,政府有责任去探究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失独”老人老有所养。本研究提出的研究问题即在针对“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中,政府如何界定自身的角色,有哪些越位、缺位、错位的表现,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研究的选题切合当今社会现实需要,希望探究出一套适合“失独”老人养老保障现实需要的政府角色定位关键切入点来,多层次、多维度设计一套“失独”老人养老保障体系来确保“失独”老人老有所养的合法权益。本文框架共计六章。论文第一章提出问题,分析国内外有关“失独”老人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及在政府角色定位方面的专家学者论点;论文第二章对有关“失独”老人养老保障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阐明论文的研究基础,探讨了“公平正义论”、“政府角色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社会保障理论”对本选题的借鉴意义;第三章是对我国“失独”老人形成的原因及其现有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首先分析了“失独”老人产生的宏观背景,然后从四个方面剖析描述了“失独”老人养老社会保障方面所面临的困境。第四章为本研究的中心章节,开始了政府在“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中的角色探讨。对其角色进行定位与分析,再结合实践,找出政府履行针对“失独”老人社会保障时的政府角色越位、缺位、错位偏差,进行分析。第五章,在前文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政府角色,总结出“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中政府角色转化的目标及政府角色优化的实现途径。第六章,简要结语,提出展望。本文认为,完善政策层面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的保证、专门行政救助机构的设立、引导组织多供给主体及良好社会氛围的营造是有效实现政府在“失独”老人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优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