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正处于精准扶贫的攻坚阶段。扶贫举措能否精准,事关扶贫工作的成败。精准扶贫意味着有必要把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与扶贫主体以及扶贫路径等进行准确匹配。已有研究已经梳理出致贫因素包括自然资源匮乏、要素配置不合理、人口素质落后、生态环境恶劣、贫困的代际传承、权利的缺乏等。扶贫的路径包括产业扶贫、结对帮扶、金融扶贫、转移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建设等,也有研究比较了政府扶贫与企业扶贫的差异。本文试图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以浙江省淳安县为例,采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和访谈研究等方法,在对不同扶贫主体的不同扶贫举措进行系统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对不同致贫原因、不同扶贫主体、不同扶贫路径等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和准确匹配,从而提出更为精准的扶贫建议。对淳安县的研究表明,贫困户致贫原因主要包括因病因残致贫、要素缺失致贫、子女就学致贫、天灾人祸致贫等。针对这一情况,政府采取了产业帮扶、转移帮扶、结对帮扶、保障帮扶等举措,企业则主要集中力量做产业帮扶,具体包括通过厂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来料加工等形式实现产业开发、技能培训、增加就业岗位等。这些扶贫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方面容易存在工作懈怠、分配不均的情况,企业则存在不能贯彻落实、坚持执行的缺陷。这些问题也与具体扶贫路径的选择有关,根据政府和企业各自的优势领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些问题的产生。对淳安县的扶贫举措从经济效果、宣传效果、社会效果三方面的比较表明政府和企业扶贫存在各自的优势领域:经济效果方面,政府和企业均能有效的帮助贫困户脱贫,但企业更具有市场优势,企业的扶贫具有更好的直接经济效果;宣传效果方面,两者比较接近,差异不大;而社会效果则是政府扶贫具有明显优势,这也与政府的职能是相关的。基于上述分析,最终发现:对于无劳动能力者、山地农民、学龄子女家庭、意外事故受害者,政府通过转移帮扶和社会保障帮扶更有效;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体力劳动者、山地农民,通过企业提供工作岗位、进行劳动技能培训、进行产业开发等途径扶贫更有效。而且,在产业扶贫等关键领域,政企协作是必要而且效果显著的。当然,在扶贫过程中,一些配套政策也很重要,比如进一步明确帮扶工作内容和建立科学的扶贫效果评估机制,都有利于更好地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