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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支付手段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商业运作有相当一部分被互联网取代。目前,电子商务是整个网络经济当中首要的一个行业,也是推动未来网络经济发展最大的动力,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已不再适应电子商务条件下税收管理的发展需要。为此,电子商务模式的税收问题已成为各国的税收法律制度面临的崭新而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并且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中国税收制度在设计上还未对网上交易做出明确规定。如果不及时制定相关的税收制度与税收手段,以明确纳税对象或交易数字,很难保证网上征税的正常进行,从而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抑制经济发展的步伐。本文试图结合电子商务不同模式以及虚拟产品的界定,阐明笔者对电子商务模式下虚拟产品收入税收问题的态度和观点。本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论文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实际应用价值。第二部分是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主要介绍国内电子商务和虚拟产品研究的现状以及相关的税收观点和征管现状。第三部分是电子商务模式分析。首先分析电子商务不同模式的定义及现状,其次分析电子商务模式给传统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即对税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挑战、对税收管辖权的挑战、对税种的挑战,以及具体的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对传统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第四部分是不同平台的虚拟产品交易过程分析。利用实际案例以及与卖方交流,分别分析B2C、伪C2C和纯粹C2C交易平台虚拟产品交易过程,研究税收可行性,通过分析得出B2C的交易已经完成征税,应严格区分伪C2C和纯粹C2C的界限,因为,伪C2C进行的实际上是B2C的业务,必须严格按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税款,而纯粹的C2C业务存在着征税的难度。第五部分虚拟产品征税问题分析。首先通过分析虚拟产品的定义和特征确定研究范围,其次分析虚拟货币交易产业链,最后阐明虚拟产品收入征税的必要性。第六部分电子商务模式下对虚拟产品收入征税的对策和建议。主要通过结合我国税收政策分析我国不同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现状,得出目前解决我国电子商务模式下对虚拟产品收入征税问题关键:一、虚拟货币还需要立法保护;二、加强对交易平台控制;三、使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四、推进异地虚拟交易监管;五、建立各领域、多部门的协作制度;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第七部分结论。依据以上部分的分析,总结本论文所做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