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定无效合同是合同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既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准确的认定不仅关系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正确处理,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贯彻和实现。论文以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为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民事立法为基础,主要采取实证的法学研究方法,且以应然的态度为辅助,兼采比较的研究方法,对我国无效合同认定标准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
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及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四章。
引言部分通过两则案例折射出我国无效合同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引出我国无效合同认定标准值得探讨。
第一章,对无效合同的概念、价值准则以及无效合同认定现状进行概述,从而推导出我国现行无效合同即绝对无效合同,不符合合同自由的价值准则,有待检讨。
第二章,对我国无效合同现行标准在制定、理论和运用中的困境进行检讨,认为现行标准有待矫正。
第三章,通过比较法上的分析,认为应该引进新的思路,将无效合同区分为绝对无效合同和相对无效合同,并且在对理论界认定标准评析的基础上,确立了新的认定标准。
第四章,在建立新无效合同认定标准的基础上,以现实中的案例为佐证,主张应该建立无效合同认定的补正制度和时效限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