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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业绩压力上升,加之利益驱使,舞弊动机也随之上升。而资金作为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源头,在企业流通过程中也最为常用。由于其流动性较强,在企业的资金收支过程中,更可能伴随着营私舞弊的行为,阻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2010年4月,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单独制定了第6号资金活动,以此对资金活动内部控制各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可以看出,资金活动内部控制已经在内控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它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有效管理资金问题,防范资金风险。因此,通过对上市公司资金活动内控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上市公司资金得到规范管理,还可以从资金活动源头遏制造假行为的发生,从而净化市场环境。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委托代理理论、控制论以及舞弊三角理论为理论基础,对上市公司资金活动内部控制进行研究。首先,对内部控制和资金活动内部控制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然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得”)和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辅仁”)三家上市公司的资金活动进行分析,并将存在的问题归纳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资金、以及资金存贷双高等。通过对资金活动中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发现这三家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在筹资投资及资金营运方面急需加强控制;其次,公司高层职业操守缺失,存在且一股独大,决策专断的现象;同时,资金活动内控监督不力,公司的违规资金活动并没有受到制约,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最后,针对上述原因,本文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资金活动内控的建议:第一,规范资金管理,通过对资金活动各环节加强控制以及重点控制负债规模来实现;第二,对管理层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公司资产被侵占;第三,对资金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进行完善,通过加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以及确保奖励与处罚制度的落实来完成。同时,希望通过对上市公司资金活动内控的研究,能够为其他上市公司资金活动内部控制的建设提供一些可参考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