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了依法治国重要思想,法律成为治国之重器,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旅游法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此大背景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旅游法。旅游业具有“无烟工业”和“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称,对于扩大就业、增加税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并不断与国际旅游业接轨,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是符合当今我国促进经济发展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现状要求。完善的旅游业法制体系是“依法治旅”的前提和保障,然而目前我国旅游业法治建设相对落后,一些复杂性,综合性强的旅游问题依然存在。本文主要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对旅游法治建设的研究,首先是从对全面依法治国,旅游法治以及旅游法相关概述着手,紧接着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与旅游法治研究的关系;之后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保护我国旅游资源的需要,发展旅游业尤其是国际旅游业的需要四个方面阐述了在我国实施旅游法治建设的必要性;接着重点论述了法治思维、法治原则对旅游法治建设中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律思维以及应坚守的原则的指导;最后阐述的是文章的重点,从旅游立法存在的问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司法中存在的问题,旅游参与者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几个方面论述了旅游法治建设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之后从完善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环节,优化旅游司法机制,教育公众提高守法意识四个方面对我国旅游法律环境的改善进行了论述。笔者希望通过对当前旅游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提出关于完善我国旅游法治建设的建设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