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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发展中心(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entrefor Health Development)公布了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正从高龄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急速迈向高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4%);进而更将达到超高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数的20%)。高龄人口的长期照顾问题早已是国际间共同关切的议题。我国台湾地区早在1993年即已迈入高龄化社会,预计在2017年迈入高龄社会,2025年则成为超高龄社会。再往后预估,台湾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率,至2040年达到31%,2060年更高达41.6%(台湾行政院经建会,2010年),届时平均约每三个国民中就有一个是老人。依据2000年台湾行政院主计处估计,台湾约有33万8千余人需要长期照顾,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有53.9%,占全体老年人口9.7%。近年来台湾地区人口的预期寿命持续增加,但平均生育数却在近十多年从1.77个子女数急剧下降至1.03个,成为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地区之一。少子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双薪家庭与妇女就业人口增加等社会变迁,使得未来台湾地区老年人口的高依赖比与长期照顾议题成为急需面对的严峻挑战。因此,发展长期照顾体制、完善老人长期照顾体系成为解决台湾老人问题的重要对策。长期照顾是长期将医疗、个人照顾和社会服务输送给丧失(或从来未曾拥有)日常功能者。台湾的长期照顾发展,从1985年前的混沌期,历经萌芽期、发展期、建立制度期,于与1997年进入资源快速发展期,开始强调结合医疗卫生和社会资源,落实便民服务理念。从2002年以后,长期照顾迈入了福利产业化时期。至2005年台湾行政院卫生署成立了“长期照顾咨询委员会”,掌管“辖区资源开发与掌握、提供失能者连结长期照顾相关资源与转介服务”。至此,台湾老人的长期照顾正式迈入全方位老人照顾新纪元。台湾的长期照顾政策强调服务项目的多元化,强调照顾服务的发展与普及,期望保障民众获得符合个人需求的长期照顾服务,并且增进民众选择服务的权利。至2010年底,我国台湾地区老人长期照顾及安养机构使用率为74.5%,接受长期照顾服务人数为67,213人。然而,就台湾的长期照顾法规与政策执行来说,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如专业人力不足、人力素质落差大、缺乏制度化财务来源等,完善老人长期照顾制度仍尚需时日。我国大陆地区的老年人口数量庞大,是我国台湾地区的数十倍。目前来看,他们其中的大多数都在家中接受其子女“反哺”式的照顾。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推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共同导致的4—2—1甚至8—4—2—1结构的家庭不断增加,家庭结构的转变严重地削减了家庭养老的能力,因而迫使我们必须开始选择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然而在空巢家庭中,老人既得不到子女的赡养照顾,同时又得不到机构式照顾,此类老年人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这种现象的出现,实际上就已向我们提出了加快发展老人长期照顾模式的现实需要。我国台湾地区率先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长期照顾体系已基本建立,本文试图分析台湾老人长期照顾的模式,同时借鉴我国台湾经验,为大陆的老年人口长期照顾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