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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口老龄化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严重的养老压力给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由于上海市老年人口呈现出“少子化”“高龄化”和纯老家庭老人较多的特点,上海市政府近年来一直不断探索通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老人们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同时也对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老年人学历、收入、生活环境的不同,其所需的养老服务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的趋势,这对于当下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传统居家养老中的监管力度不够、社会参与不足、服务质量较低、老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无法满足给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的诉求。在这种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居家养老服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工具。因此,如何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更加科学、公平、精准的发展,值得学界和基层老龄工作部门深入思考。互联网因其独有的开放、平等、创新、分享、免费的理念,为传统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新的发展途径和发展理念。通过“互联网+”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结合,运用大数据平台充分挖掘现有的养老信息,并不断创新研究适合我国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信息共享平台,深度挖掘大数据的应用价值,使其更好地为老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护理服务。本文紧扣时代背景,采用调研访谈的形式,从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角度出发进行研究。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梳理了国内外关于“互联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关文献,归纳总结出现有文献研究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其次运用政府失灵理论、社区照顾理论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作为论文写作的理论基础,运用调研访谈法,选择上海市三个养老社区——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松江区广富林街道、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通过对相关老龄工作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调研,探讨分析三者在互联网+背景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共同点和差异,以及总结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第一,政府角色定位不准确,引导和激励政策不完善,互联网的推广范围有限,政府数据的共享程度丞待提高。第二,关于“互联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于信息安全、服务评价等监管机制不全面。第三,运用“互联网+”创新养老服务供需匹配的现有成果较少,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第四,智慧养老专业化人才缺乏,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在发现问题后通过借鉴国外已有的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进行对比研究,再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尝试提出未来完善上海市“互联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一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二要健全居家养老相关法律,加强监督管理,三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四要加大政策扶持,培养信息化养老人才。通过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依托社区和老人力量,共同实现“互联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