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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外相比,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激情犯罪,理论界也未深入讨论。然而,近年来激情犯罪数量不断增加,司法过程中开始把激情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来处理,在没有刑法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应根据什么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都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激情犯罪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
本文结构分为四部分:
第一章概述部分通过理论对比对激情犯罪进行了初步界定,为了消除社会公众对激情犯罪与其他形式情绪犯罪的误解,笔者归纳总结了激情犯罪不同于一般犯罪的特殊性,以便把激情犯罪与一般犯罪进行严格的区分。
第二章分研究了激情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笔者在比较研究中西方关于刑事责任根据的多种学说的基础上得出了自己对刑事责任根据的观点,并在这样的认识上对激情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要素进行了阐述,最终明确了激情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为下文对其进行处罚及处罚原则的建议打下了基础。
第三章从多方面论述了对激情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据,引入了人身危险性理论、刑法谦抑性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等理论对其进行了深刻阐述,从多方面阐明了对激情犯罪应该采取从宽处罚的原则。
第四章中笔者研究了国外先进立法方式,并且梳理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在明确激情犯罪各方面因素的认定标准的同时提出了针对刑法总则与分则的详细具体的立法建议。
本文比较研究了国外有关激情犯罪的先进立法规定,较为系统地探讨了国内外有关激情犯罪的理论成果,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具体的激情犯罪认定标准,内容详细且具体操作方便,在实践中会有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