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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不断紧缩、对房地产企业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房地产行业从前些年的不断扩展新建到近一两年来的巨大的去库存压力的局面,房地产行业整体面临着严峻的投融资形势。银行贷款的日益艰难,使得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和安全的资金来源成为各房地产公司的解决公司投融资、盘活存量问题的当务之急。虽然调控力度日益加大的地产政策给房地产公司带来了巨大压力,但是,保险市场中关于放宽保险资金进入不动产市场的巨大利好政策成为缓解房地产公司投融资压力的又一有效出路,由此,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进入我国市场,成为房地产公司高度关注并且已经有所尝试发展较好的投融资路径。国际上,房地产投资信托早在19世纪80年代就已经在美国产生,随着近几十年来在国际市场上的迅速发展,保险资金与房地产投资信托已经配合良好,并且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运作方式己形成一般国际通用标准。但是,在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开发与运营过程中,各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问题,尤其是委托代理问题。在我国,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运作方式具有独特的特点,这与我国关于不动产的归属权利以及市场环境有关系。参考国际通用运作方式,保险资金与房地产投资信托之外还存在第三方机构,即投资信托公司。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通过专门的投资信托公司,发行受益凭证,委托专业人员或房地产公司,在公开市场或者封闭市场募集资金经营实体房地产或物业。在这样的运作方式中,同国际通用的运作方式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一样,从受益人角度看,在保险资金投资REITs的过程中,由于存在委托代理以及信息不对称等不可避免的问题,投资过程中间存在极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一般说来,委托代理理论较多用于保险行业,主要用于分析保险人、保险代理人和投保人这三方面经济利益主体的关系。因本文主要分析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运作REITs的风险性研究,因此本文基于对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结合保险资金投资的特性和REITs运作的特点,再根据目前国内己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提出契合保险资金投资REITs过程中间,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新方法,以期促进REITs在我国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