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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时期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之一,因此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进行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编制的任务。主体功能区划是空间规划的一种创新,是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政策的地理表达,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空间规划与建设,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生态环境恶化与资源短缺等资源环境问题将不仅极大地制约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且还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生态型限制开发区的提出,既是从全局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迫切需要,也是从根本上提高这些区域人民生活水平的长远之计。因此,对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划分和功能定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省级规程,结合湖北省社会、经济、自然环境以及资源条件,运用国内外研究现有的理论和方法,尝试在湖北省生态型限制开发区的划分上进行了探讨。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阐述了限制型开发区相关概念的内涵、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
第二章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区划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地域分异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理论、区域结构理论一同构成了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区划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主要阐述了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划分的原则与方法。探讨区划所遵循的五项原则、指标体系以及区划所采用的方法(国土空间开发综合指数法、判别评价法和主导因素法)。
第四章主要从实证研究的角度,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湖北省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通过国土空间开发综合指数法、判别评价法,将研究区域划分为开发类地域主体功能区和保护类地域主体功能区,并从中确定出限制开发区域,然后通过主导因素法从限制开发区内提取生态保护类地域主体功能区,并结合湖北省生态战略,把功能相同的生态保护类地域主体功能区分别划分为六大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域中。
第五章对湖北省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域进行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的研究。对主要工作和得出的一些基本结论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要努力的方向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