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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其对高管薪酬制度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加强持股人对高管行为的控制;另一方面,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可以促使高管充分发挥积极性,为公司创造理想的利润。通过公司治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的薪酬制度也必将更加科学和有效。
为了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和资本成本,企业要加快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监督和约束高管的行为。综合以上研究目的,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演绎与归纳的综合方法。进行样本筛选后,以55家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公司绩效、公司治理结构、其他控制变量三大因素,提出相关假设,构建东北三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高管薪酬关系模型,用SPSS13.0软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相关性检验,并得出结论:东北三省上市公司高管年度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高管是否持股、独立董事比例以及两职合一情况存在正相关性;高管薪酬与是否国有控股存在正相关性但不显著;国有控股与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关联强度显著正相关;在高管持股的情况下,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更强;董事会的规模与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联强度正相关;两职合一与高管薪酬和企业绩效的关联强度正相关但不显著;高管薪酬与公司行业关系不显著。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东北三省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高管薪酬制度:一是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二是积极发挥薪酬委员会的作用;三是增强高管薪酬制度的透明度;四是建立一个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五是拓宽高管薪酬制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