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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的最大特点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好地运转,企业所有人会雇佣具备企业管理专业知识的经理人,与之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却使得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出现了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等问题。股份支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它能够把被激励对象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使被激励对象在做决策时全面考虑公司的长期利益,努力提高公司的绩效。 我国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对股份支付进行探索的。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股份支付在中国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根据WIND数据库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实施股份支付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达到383家。在我国这种特殊的制度环境下,实施股份支付是否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股份支付比例多少、选择哪种股份支付方式才是上市公司最佳的选择? 本文将以2010-2012年间实施股份支付的283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激励理论为研究基础,充分借鉴前人的实证研究经验,对股份支付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 首先,运用描述性统计,从公司数量、行业分布、股份支付比例和股份支付方式这四个方面对我国股份支付现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总结我国股份支付的现状,找出其中的问题,为下面的实证研究做铺垫。 其次,运用配对样本T检验,对样本公司2011年和2013年中期的公司绩效进行实施股份支付前后的对比分析,验证实施股份支付是否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 再其次,运用多元回归法,以公司绩效为因变量,股份支付比例为自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探索股份支付比例处于何种范围激励效果最佳。 最后,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比较实施股票期权公司的绩效与实施限制性股票公司绩效的差异,比较样本公司实施哪种股份支付方式的公司绩效较优。 实证结果显示:①实施股份支付政策能够有效解决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的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等问题,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②股份支付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曲线相关。当股份支付比例小于3.067%时,股份支付比例越高,公司绩效越低,这是由于代理人追求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此时相对于股份支付激励提供的收益,滥用职权可以谋取更多利益,他们可能会选择牺牲公司利益,做出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的决策;当股份支付比例超过3.067%时,股份支付比例与公司绩效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因为此时代理人如果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绩效,不仅可以从激励中获得较高的收益,也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③实施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更好,其公司绩效优于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这是因为股票期权的未来收益完全取决于股价上升的幅度,只有努力提高公司的绩效,股价才会上升,代理人才能从中获益,而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却来自于股票内在价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只要代理人完成了规定的业绩目标,且股价不跌破折让价,就能从中获取收益,相对于限制性股票而言,股票期权获取收益的难度系数更高,其激励作用也更加明显。 针对上述结论,本文对完善上市公司股份支付政策提供了相应的对策建议。